N-Gage 软件最终用户软件协议

(2007版,2007年9月1日发布并生效)

N-Gage 软件

注意:在安装、下载或使用本软件之前,请仔细阅读。

诺基亚公司最终用户软件协议


本软件协议(“协议”)的签署方为贵方(无论贵方是作为个人或实体)、即最终用户与诺基亚公司("Nokia”)。本协议许可贵方使用下述第1条规定之软件,该软件可保存于只读存储光盘,通过电子邮件发至贵方,或根据下述条款与条件从诺基亚网页或服务器或其他资源下载。本协议是关于最终用户权利的协议而非销售协议。诺基亚将继续拥有该软件与其销售包装中所含物质载体的副本,以及按照本协议授权贵方有权制作的任何其他副本。

请在安装、下载、或使用本软件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在安装、下载、和/或使用本软件时,贵方点击“我同意”按钮则表示同意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如果贵方不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与条件,请当即点击“取消”或“我不同意”按钮,以取消安装或下载,或销毁或退还给诺基亚本软件及其附属文件。贵方同意贵方使用本软件即表明贵方已经阅读本协议、理解本协议内容,且同意受本协议条款与条件的约束。

1、软件。本协议所使用之“软件”是指,总体包括(1)上文所述软件产品;(2)磁盘、只读存储光盘、电子邮件及其附件,或其他本协议所提供之其它载体上所包含之全部内容,包括通过只读存储光盘、电子邮件或网页传送的软件目标代码;(3)数码照片、存储图片、剪贴画(clip art),或其他任何艺术作品(“存储文件”);(4)与上述内容相关之说明性书面材料与任何可能的其他相关材料(“文档”);(5)字体;与(6)由诺基亚按照本协议许可给贵方之软件升级、改进版、软件更新、软件附加、与软件拷贝(统称“更新”)(如果存在的话)。

2、最终用户的权利及使用。诺基亚将授权贵方一项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最终用户权利以将本软件安装于一台电脑的本地硬盘或其他永久性存储载体上,并一次仅在一台电脑或终端上使用本软件。

3、最终用户权利限制。除下列情形之外,贵方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复制、传播、或制作衍生产品:

(1)贵方可以在磁性载体上制作一份本软件作为存档备份副本,条件是贵方的存档备份副本将不会安装或使用于任何电脑。除此之外,贵方对软件所作之任何拷贝均构成违反本协议。

(2)除本协议明确规定之外,贵方不得使用、修改、翻译、复制、或转让使用本软件权利或复制本软件。

(3)贵方不得再出售、分许可、出租、租赁、或出借本软件。

(4)贵方不得反向工程、反向编制、拆卸、或其他方式意图发现本软件之源代码(除非法律明确禁止本限制)或制造基于本软件之衍生作品。

(5)除非文档中另有说明,贵方不得显示、修改、复制、或传播本软件所包含之任何存储文件。如果文档允许贵方显示存储文件,贵方不得以独立形式传播存储文件,如,存储文件构成被传播产品之主要价值。贵方应复查贵方所用存储文件所带之“自述文件”以明确贵方对此类材料所享有之权利。存储文件不得用于制造具有诽谤性、中伤性、欺骗性、侵害性、猥亵的、淫秽的、或色情的材料或任何其他非法形式。贵方不得注册或声称对存储文件或其衍生产品享有任何权利。

(6)贵方同意将仅按照在贵方使用本软件的管辖权下全部可适用法律的规定使用本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可适用之限制。

4.著作权。本软件及其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均为诺基亚和/或其许可方与关联公司所有,且受国际条约及该软件使用地区的全部可适用之国内立法的保护。本软件的结构、组织与代码为诺基亚和/或其许可方与关联公司所有之有价商业秘密与保密信息。除非按照第3条规定(最终用户权利限制),贵方不得复制本软件。贵方按照本协议所做之本软件任何副本必须包含与原软件显示相同的著作权及其他所有权标记。

5.多环境软件/多语言软件/双载体软件/多重副本/更新版本。如果本软件支持多重平台或语言,如果贵方收到的是存在于多重载体上之本软件,或如果贵方以其他方式收到本软件的多重副本,则可以安装本软件全部版本的电脑数量应仅为一台。贵方不得出租、租赁、分许可、出借、或转让贵方所不使用的本软件的版本或副本。如果本软件为该软件先前版本的更新版本,则贵方必须有效享有该先前版本的最终用户权利方可使用该更新版本,且贵方可在获取更新版后九十(90)日内继续使用该软件的先前版本,以帮助贵方过渡到使用更新版本。经过上述期间之后,除单纯为安装更新版本之目的外,贵方将不再享有使用先前版本的权利。

6.开始与终止。本协议自贵方安装本软件之日起生效。贵方可随时通过永久性删除、销毁、或自行承担费用退还本软件、所有备份副本、及所有由诺基亚提供之相关材料的方式终止本协议。如果贵方未能遵守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则贵方所享有之最终用户权利将无须获得诺基亚通知而自动且立即终止。在上述情况下,贵方必须立即删除、销毁、或自行承担费用向诺基亚退还本软件、所有备份副本、及相关材料。

7. 贵方承认,本软件以“按现状”方式提供,并无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之保证,且在可适用之法律允许之最大限度内,诺基亚、其许可方或关联公司、著作权持有人均未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之陈述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本软件之商业性、特殊目的适用性或本软件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保证。诺基亚或任何其他方均不保证本软件所包含之功能将满足贵方之需要,亦不保证本软件的运行不会发生中断或错误。贵方为选择使用本软件以达成贵方意图、本软件之安装、使用、与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

8. 无其他义务。除在此明确规定,本协议不对诺基亚创设任何义务。

9.责任限制。在可适用法律允许之最大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诺基亚、其雇员或许可方或关联公司均不对任何利益损失、收入、销售、数据、或为获取替代物或替代服务所需之花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商业中断、商业信息损失、或为任何特殊的、直接的、间接的、偶发的、经济的、隐藏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或结果性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无论上述损失因何而起,也无论上述损失是否因为合同、侵权、过失、或由于使用软件或无法使用软件而引起的其他责任理论而产生,即使诺基亚或其许可方或关联公司已被建议此类损失的可能性。由于某些国家/地区/管辖权不允许排除责任,仅允许限制责任,在此情况下,诺基亚、其雇员或许可方或关联公司的责任将被限制于不超过50美元。

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均不影响作为消费者之任何当事方所享有之法定权利。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未限制诺基亚向贵方承担因诺基亚之过失而造成之人员死亡或人身伤害之责任。诺基亚是代表其雇员及许可方或关联公司行使本第9条规定目的为放弃、排除、和/或限制义务、保证、及责任的行为,而不是为其他任何目的或在其他任何方面行使上述行为。

10.技术支持。除非由贵方与诺基亚单独达成书面协议,诺基亚将无义务向贵方提供任何技术支持。

11. 出口管制。包括技术数据的本软件中含有美国出口管制法(EAR)进行出口管制的密码编写软件,且可能在其它国家受到进口或出口管制。未经美国政府的许可,EAR禁止政府最终用户(下文将定义)使用该软件与技术数据。EAR第772条定义了政府最终用户为“任何外国中央、地区、或地方政府部门、办事处、或其它履行政府功能的实体;包括政府研究机构、政府性公司、或他们各自的营业单位(依EAR第772条定义),该等实体参与了瓦瑟纳尔军火清单 (Wassenaar Munitions List) 所管制物品或服务的制造或销售;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本条款不包括:实体(电信公司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银行与金融机构;运输公司;广播或娱乐机构;教育机构;国民健康与医疗机构;零售或批发公司;以及并未参与瓦瑟纳尔军火清单 (Wassenaar Munitions List)所管制物品或服务之制造或销售的制造实体或工业实体。)”贵方同意严格遵守所有可适用之进口与出口法规,且贵方承认贵方有责任获得本软件之出口、再出口、转让、或进口许可证。贵方进一步作出陈述表明贵方并非上述定义所指之政府最终用户,且贵方在未获得许可之前,将不会把本软件转让给任何政府最终用户。

12. 通知。所有通知与退还本软件及文档均应发至:

NOKIA CORPORATION
P.O. Box 100
FIN-00045 NOKIA GROUP
FINLAND

13.  法律适用与一般条款

本协议受芬兰法律约束。本协议所产生或相关之全部纠纷将由芬兰中央商会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解决。该仲裁应在芬兰的赫尔辛基以英语进行。如果本协议之任何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其余部分应按照其条款继续有效且可执行。本协议仅能由诺基亚授权人员以书面形式修改。

本协议为诺基亚与贵方之间关于本软件的全部协议,并由此取代任何先前的关于本软件之陈述、讨论、承诺、最终用户协议、交流信息、或广告。

请提交任何附加注册表格以获得可适用之注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