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age 軟體最終用戶軟體協定
(2007版,2007年9月1日發佈並生效)
N-Gage 軟體
重要提示:在安裝、下載或使用軟體之前,請小心閱讀本協定。
諾基亞公司最終用戶軟體協定
本軟體協定(本“協定”)由您(個人或實體)作為最終用戶,與諾基亞公司(“諾基亞”)簽署。本協定授權您根據如下載明的條款和條件使用以下第一條中規定的軟體。該軟體可能裝入一光碟、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您,或者您也可以從諾基亞的網頁或伺服器或其他管道下載。本協定系有關最終用戶權利的協定,而非銷售協定。諾基亞將繼續擁有軟體拷貝、銷售包裝中包含的有形媒體以及您被授權根據本協定製作的任何其他拷貝。
在安裝、下載或使用軟體之前,請小心閱讀本協定。當您按動“我接受”或“I Accept ”安裝、下載和/或使用軟體時,表明您接受本協定的條款和條件。如您不接受本協定的全部條款和條件,請立即按動“拒絕”或“Decline”或“我不接受”或“I Do Not Accept”以取消安裝或下載,或銷毀軟體或將軟體及任何隨附檔退還諾基亞。您同意,您使用軟體即承認您已閱讀並理解本協定,並同意接受本協定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1. 軟體
在本協定中使用時,“軟體”一詞泛指:(i)以上指明的軟體產品、(ii)隨本協定提供的磁片、光碟、電子郵件及其檔案附件或其他媒體中的全部內容,包括在光碟、電子郵件或網頁上交付的軟體目標代碼格式、(iii)數碼影像、庫存照片、圖片集或其他藝術作品(“庫存檔案”)、(iv)有關的書面解釋材料以及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可能的文件(“文件”);(v)字體和(vi)諾基亞根據本協定許可您使用的軟體的升級版本、修改版本、更新版本、補充版本和拷貝(合稱“更新版本”)(如有)。
2. 最終用戶的權利及軟體的使用
諾基亞授予您非獨占的及不可轉讓的最終用戶權,您有權將軟體裝入一台電腦的本機硬碟或其他永久性的儲存媒體,但同一時間您僅可在單獨一台電腦或終端機之上使用軟體。
3. 對最終用戶權利的限制.
除根據以下規定外,您不得拷貝軟體,或散發或製作軟體的衍生作品:
(a) 您可以在磁性媒體上製作一份軟體拷貝,作為存檔備份之用,但是您的存檔備份拷貝不得裝載入或用於任何一台電腦。如您製作軟體的任何其他拷貝,均將違反本協定。
(b) 除按照本協定所明確規定的方式之外,您不得使用、修改、變換或複製軟體,或轉讓使用軟體的權利,或複製軟體。
(c) 您不得轉售、分許可、租賃、出租或出借軟體。
(d) 您不得對軟體進行反向工程、反編譯、反彙編或以其他方式試圖發現軟體的源代碼(除非法律明確禁止本限制)或根據軟體創造衍生作品。
(e) 除非檔中另行規定,您不得展示、修改、複製或散發軟體中包含的任何庫存檔案。若檔允許您展示庫存檔案,您不得獨立地散發庫存檔案,即:庫存檔案不得構成所散發產品的主要價值。您應當審閱與您所使用的庫存檔案相關的“說明”或“Readme”檔,以確定您對該等材料擁有何種權利。庫存檔案不得用於製作誹謗性、誣衊性、欺詐性、侵權性或淫穢、下流或色情材料,或被用於其他非法用途。您不得對庫存檔案或其任何衍生作品的任何權利進行註冊或提出申索。
(f) 您同意,您只以符合您在使用軟體的司法管轄區內的所有適用法律的方式來使用軟體,包括但不限於與版權及其它知識產權有關的適用限制。
4. 版權.
軟體及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軟體的專有權,均屬諾基亞和/或其許可方及關聯方所有,並且受國際條約規定以及使用軟體地所在國家的所有其他適用的國內法律的保護。軟體的結構、組織和代碼系諾基亞和/或其許可方及關聯方的寶貴商業秘密和保密資訊。除了按照第3條(最終用戶權利的限制)之規定外,您不得複製軟體。根據本協定允許您製作軟體的任何拷貝必須包含軟體上顯示的同樣的版權及其它專有權聲明。
5.多環境軟體/多語言軟體/雙媒體軟體/多拷貝/更新版本.
若軟體支援多個平臺或多種語言,若您使用多媒體接收軟體,或接收了軟體的多個文本,安裝軟體所有版本的電腦的數目應僅為一台。您不得租賃、出租、分許可、出借或轉讓您不使用的軟體的版本或拷貝。若軟體系以前版本的更新版本,您必須擁有該以前版本之有效的最終用戶權利,才能使用更新版本。收到更新版本之後九十(90)天內,您還可以繼續使用以前版本,以協助您過渡到更新版本。除非僅為了安裝更新版本之目的,在九十天之後,您不再有權使用以前的版本。
6. 開始和終止.
本協定自您安裝軟體第一天起生效。您可以通過永久性刪除或銷毀或自行負擔費用退還軟體、所有備份拷貝以及諾基亞提供的所有相關材料的方式隨時終止本協定。如您未能遵守本協定任何規定,您的最終用戶權利將自動並立即終止,無須諾基亞發出任何通知。在該等情況下,您必須立即刪除或銷毀或自費將軟體、所有備份拷貝及所有相關材料退還諾基亞。
7. 您確認,軟體是“按現狀”提供的,未附帶任何種類的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諾基亞、其許可方或關聯方及版權持有人均未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聲明或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對適銷性或適合於某特殊目的的保證,並且軟體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專利權、版權、商標或其他權利的保證。諾基亞或任何其他一方均不保證軟體中包含的功能將滿足您的要求,亦不保證軟體的運行將不中斷或沒有任何錯誤。您將承擔為了達到您所預期的結果而選用軟體以及安裝和使用軟體以及從軟體中取得結果的全部責任和風險。
8. 無其他義務.
除了本協定所特別載明的規定外,本協定並未為諾基亞設置任何義務。
9.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在任何情況下,諾基亞、其雇員或許可方或關聯方均不應對由於使用或不能使用軟體所引起的任何利潤損失、收入損失、銷售額損失、資料丟失、或購置替代貨物或服務的費用、或財產損失、人身傷害、業務中斷、商業資訊的失去、或任何特殊的、直接的、間接的、或有的、經濟的、保障的、懲戒性的、特別的或後果性的損害承擔責任,無論該等損失或損害是如何造成的,亦無論是根據合同、侵權、過失還是其他責任理論所產生的責任,即使諾基亞或其許可方或關聯方已被告知發生該等損害的可能性。由於某些國家/地區/司法管轄區不允許責任免除但可能允許對責任作出限制,在該等情況下,諾基亞、其雇員或許可方或關聯方的最高責任應以50美元為限。本協定任何規定不影響作為客戶從事交易的任何一方的法定權利。若由於諾基亞的過失導致人身傷亡,本協定任何規定不限制諾基亞對您所承擔的責任。在免除、排除和/或限制本第9條所規定的義務、保證和責任方面,諾基亞代表其雇員和許可方或關聯方行事,但不適用於任何其他方面或任何其他目的。
10. 技術支援.
除非您與諾基亞另行書面約定,諾基亞無義務向您提供技術支援。
11. 出口管制.
軟體,包括技術資料(包括加密軟體)受到美國出口管理法規(“出口管理法”)下的出口管制制約,並且可能受到其他國家的進出口管制制約。出口管理法禁止政府最終用戶(定義見下文)在未取得美國政府許可的情況下使用軟體和技術資料。出口管理法第772章將“政府最終用戶”定義為:“任何外國的中央、地區或地方政府部門、機構,或其他履行政府職能的實體;包括從事被Wassenaar Munitions List列為受控制專案或服務的生產或分銷業務的政府研究機構、政府公司或其獨立的業務單位(定義見出口管理法第772章),以及國際政府組織。該定義名詞不包括:公用事業公司(電訊公司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銀行和金融機構;交通機構;廣播或娛樂機構;教育機構;民間保健和醫療組織;零售或批發公司;以及非從事被Wassenaar Munitions List列為受控制專案或服務的生產或分銷業務的生產性或工業實體。)”您同意嚴格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規定,並確認,您有責任取得出口、轉口、轉讓或進口軟體所需的許可。您進一步聲明,您不屬於以上定義的政府最終用戶,並且您不會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向任何政府最終用戶轉讓軟體。
12. 通知.
所有通知及軟體和文件均應送達下列地址:
NOKIA CORPORATION
P.O. Box 100
FIN-00045 NOKIA GROUP
Finland
13. 適用法律和一般規定.
本協定受芬蘭法律管轄。因本協定引起的或與本協定有關的所有爭議應由芬蘭中央商會指定的一名仲裁員解決。仲裁程式應在芬蘭赫爾辛基市進行,並應使用英語。若本協定任何部分被認定無效和不可強制執行,該部分不影響本協定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將繼續有效並可按照其條款強制執行。本協定僅可由諾基亞的授權高級管理人員書面修訂。
本協定系諾基亞與您就軟體所達成的全部協定,並取代與軟體有關的任何以前的聲明、討論、承諾、最終用戶協定、通訊或廣告。
請提交任何隨附注冊表,以便收到任何適用的註冊優惠待遇。
N-Gage 軟體
重要提示:在安裝、下載或使用軟體之前,請小心閱讀本協定。
諾基亞公司最終用戶軟體協定
本軟體協定(本“協定”)由您(個人或實體)作為最終用戶,與諾基亞公司(“諾基亞”)簽署。本協定授權您根據如下載明的條款和條件使用以下第一條中規定的軟體。該軟體可能裝入一光碟、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您,或者您也可以從諾基亞的網頁或伺服器或其他管道下載。本協定系有關最終用戶權利的協定,而非銷售協定。諾基亞將繼續擁有軟體拷貝、銷售包裝中包含的有形媒體以及您被授權根據本協定製作的任何其他拷貝。
在安裝、下載或使用軟體之前,請小心閱讀本協定。當您按動“我接受”或“I Accept ”安裝、下載和/或使用軟體時,表明您接受本協定的條款和條件。如您不接受本協定的全部條款和條件,請立即按動“拒絕”或“Decline”或“我不接受”或“I Do Not Accept”以取消安裝或下載,或銷毀軟體或將軟體及任何隨附檔退還諾基亞。您同意,您使用軟體即承認您已閱讀並理解本協定,並同意接受本協定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1. 軟體
在本協定中使用時,“軟體”一詞泛指:(i)以上指明的軟體產品、(ii)隨本協定提供的磁片、光碟、電子郵件及其檔案附件或其他媒體中的全部內容,包括在光碟、電子郵件或網頁上交付的軟體目標代碼格式、(iii)數碼影像、庫存照片、圖片集或其他藝術作品(“庫存檔案”)、(iv)有關的書面解釋材料以及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可能的文件(“文件”);(v)字體和(vi)諾基亞根據本協定許可您使用的軟體的升級版本、修改版本、更新版本、補充版本和拷貝(合稱“更新版本”)(如有)。
2. 最終用戶的權利及軟體的使用
諾基亞授予您非獨占的及不可轉讓的最終用戶權,您有權將軟體裝入一台電腦的本機硬碟或其他永久性的儲存媒體,但同一時間您僅可在單獨一台電腦或終端機之上使用軟體。
3. 對最終用戶權利的限制.
除根據以下規定外,您不得拷貝軟體,或散發或製作軟體的衍生作品:
(a) 您可以在磁性媒體上製作一份軟體拷貝,作為存檔備份之用,但是您的存檔備份拷貝不得裝載入或用於任何一台電腦。如您製作軟體的任何其他拷貝,均將違反本協定。
(b) 除按照本協定所明確規定的方式之外,您不得使用、修改、變換或複製軟體,或轉讓使用軟體的權利,或複製軟體。
(c) 您不得轉售、分許可、租賃、出租或出借軟體。
(d) 您不得對軟體進行反向工程、反編譯、反彙編或以其他方式試圖發現軟體的源代碼(除非法律明確禁止本限制)或根據軟體創造衍生作品。
(e) 除非檔中另行規定,您不得展示、修改、複製或散發軟體中包含的任何庫存檔案。若檔允許您展示庫存檔案,您不得獨立地散發庫存檔案,即:庫存檔案不得構成所散發產品的主要價值。您應當審閱與您所使用的庫存檔案相關的“說明”或“Readme”檔,以確定您對該等材料擁有何種權利。庫存檔案不得用於製作誹謗性、誣衊性、欺詐性、侵權性或淫穢、下流或色情材料,或被用於其他非法用途。您不得對庫存檔案或其任何衍生作品的任何權利進行註冊或提出申索。
(f) 您同意,您只以符合您在使用軟體的司法管轄區內的所有適用法律的方式來使用軟體,包括但不限於與版權及其它知識產權有關的適用限制。
4. 版權.
軟體及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軟體的專有權,均屬諾基亞和/或其許可方及關聯方所有,並且受國際條約規定以及使用軟體地所在國家的所有其他適用的國內法律的保護。軟體的結構、組織和代碼系諾基亞和/或其許可方及關聯方的寶貴商業秘密和保密資訊。除了按照第3條(最終用戶權利的限制)之規定外,您不得複製軟體。根據本協定允許您製作軟體的任何拷貝必須包含軟體上顯示的同樣的版權及其它專有權聲明。
5.多環境軟體/多語言軟體/雙媒體軟體/多拷貝/更新版本.
若軟體支援多個平臺或多種語言,若您使用多媒體接收軟體,或接收了軟體的多個文本,安裝軟體所有版本的電腦的數目應僅為一台。您不得租賃、出租、分許可、出借或轉讓您不使用的軟體的版本或拷貝。若軟體系以前版本的更新版本,您必須擁有該以前版本之有效的最終用戶權利,才能使用更新版本。收到更新版本之後九十(90)天內,您還可以繼續使用以前版本,以協助您過渡到更新版本。除非僅為了安裝更新版本之目的,在九十天之後,您不再有權使用以前的版本。
6. 開始和終止.
本協定自您安裝軟體第一天起生效。您可以通過永久性刪除或銷毀或自行負擔費用退還軟體、所有備份拷貝以及諾基亞提供的所有相關材料的方式隨時終止本協定。如您未能遵守本協定任何規定,您的最終用戶權利將自動並立即終止,無須諾基亞發出任何通知。在該等情況下,您必須立即刪除或銷毀或自費將軟體、所有備份拷貝及所有相關材料退還諾基亞。
7. 您確認,軟體是“按現狀”提供的,未附帶任何種類的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諾基亞、其許可方或關聯方及版權持有人均未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聲明或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對適銷性或適合於某特殊目的的保證,並且軟體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專利權、版權、商標或其他權利的保證。諾基亞或任何其他一方均不保證軟體中包含的功能將滿足您的要求,亦不保證軟體的運行將不中斷或沒有任何錯誤。您將承擔為了達到您所預期的結果而選用軟體以及安裝和使用軟體以及從軟體中取得結果的全部責任和風險。
8. 無其他義務.
除了本協定所特別載明的規定外,本協定並未為諾基亞設置任何義務。
9.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在任何情況下,諾基亞、其雇員或許可方或關聯方均不應對由於使用或不能使用軟體所引起的任何利潤損失、收入損失、銷售額損失、資料丟失、或購置替代貨物或服務的費用、或財產損失、人身傷害、業務中斷、商業資訊的失去、或任何特殊的、直接的、間接的、或有的、經濟的、保障的、懲戒性的、特別的或後果性的損害承擔責任,無論該等損失或損害是如何造成的,亦無論是根據合同、侵權、過失還是其他責任理論所產生的責任,即使諾基亞或其許可方或關聯方已被告知發生該等損害的可能性。由於某些國家/地區/司法管轄區不允許責任免除但可能允許對責任作出限制,在該等情況下,諾基亞、其雇員或許可方或關聯方的最高責任應以50美元為限。本協定任何規定不影響作為客戶從事交易的任何一方的法定權利。若由於諾基亞的過失導致人身傷亡,本協定任何規定不限制諾基亞對您所承擔的責任。在免除、排除和/或限制本第9條所規定的義務、保證和責任方面,諾基亞代表其雇員和許可方或關聯方行事,但不適用於任何其他方面或任何其他目的。
10. 技術支援.
除非您與諾基亞另行書面約定,諾基亞無義務向您提供技術支援。
11. 出口管制.
軟體,包括技術資料(包括加密軟體)受到美國出口管理法規(“出口管理法”)下的出口管制制約,並且可能受到其他國家的進出口管制制約。出口管理法禁止政府最終用戶(定義見下文)在未取得美國政府許可的情況下使用軟體和技術資料。出口管理法第772章將“政府最終用戶”定義為:“任何外國的中央、地區或地方政府部門、機構,或其他履行政府職能的實體;包括從事被Wassenaar Munitions List列為受控制專案或服務的生產或分銷業務的政府研究機構、政府公司或其獨立的業務單位(定義見出口管理法第772章),以及國際政府組織。該定義名詞不包括:公用事業公司(電訊公司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銀行和金融機構;交通機構;廣播或娛樂機構;教育機構;民間保健和醫療組織;零售或批發公司;以及非從事被Wassenaar Munitions List列為受控制專案或服務的生產或分銷業務的生產性或工業實體。)”您同意嚴格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規定,並確認,您有責任取得出口、轉口、轉讓或進口軟體所需的許可。您進一步聲明,您不屬於以上定義的政府最終用戶,並且您不會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向任何政府最終用戶轉讓軟體。
12. 通知.
所有通知及軟體和文件均應送達下列地址:
NOKIA CORPORATION
P.O. Box 100
FIN-00045 NOKIA GROUP
Finland
13. 適用法律和一般規定.
本協定受芬蘭法律管轄。因本協定引起的或與本協定有關的所有爭議應由芬蘭中央商會指定的一名仲裁員解決。仲裁程式應在芬蘭赫爾辛基市進行,並應使用英語。若本協定任何部分被認定無效和不可強制執行,該部分不影響本協定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將繼續有效並可按照其條款強制執行。本協定僅可由諾基亞的授權高級管理人員書面修訂。
本協定系諾基亞與您就軟體所達成的全部協定,並取代與軟體有關的任何以前的聲明、討論、承諾、最終用戶協定、通訊或廣告。
請提交任何隨附注冊表,以便收到任何適用的註冊優惠待遇。
